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丙三家公司生产三种不同的化工产品,生产场地的排污口相邻。某年,当地大旱导致河水水位大幅下降,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混合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物质致使河流下游丁养殖场的鱼类大量死亡。经查明,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均分别经过处理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后丁养殖场向
甲、乙、丙三家公司生产三种不同的化工产品,生产场地的排污口相邻。某年,当地大旱导致河水水位大幅下降,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混合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物质致使河流下游丁养殖场的鱼类大量死亡。经查明,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均分别经过处理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后丁养殖场向
admin
2018-07-03
32
问题
甲、乙、丙三家公司生产三种不同的化工产品,生产场地的排污口相邻。某年,当地大旱导致河水水位大幅下降,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混合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物质致使河流下游丁养殖场的鱼类大量死亡。经查明,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均分别经过处理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后丁养殖场向三家公司索赔。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卷三22题)
选项
A、三家公司均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B、三家公司对丁养殖场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C、本案的诉讼时效是2年
D、三家公司应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承担责任
答案
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环境污染侵权。环境污染侵权是典型的无过错责任,故A项错误。环境侵权适用的是特殊时效3年,故C项错误。《侵权责任法》第67条规定:“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第12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三家公司任何一家的排污均不足以导致全部损害,因此,三者之间不是连带责任,而是按份责任,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来确定责任的大小,故D项正确,B项错误。同时,值得说明的是,达标排放不能作为免除环境污染侵权的事由。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v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1993年6月26日,银川铝型材厂从中国银行银川市支行中湖储蓄所购买了100张面额100元的定期定额有奖储蓄存单,存单背面标明中奖率为100%。1993年7月10日,中国银行银川市支行公开摇奖,在《宁夏日报》第4版上公布了中奖号码,同时规定从19937月1
再审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新的证据”的情形包括:()
下列关于诉的类型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甲市乙县人民法院受理A诉B名誉侵权纠纷一案,判决B在判决生效后2个月内赔偿A5万元,承担诉讼费用,并在该市日报上登报赔礼道歉,日后不得在任何场合有侵害A名誉的言行。B不服,提起上诉。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判决于7月16日送达,B到法
下列有关执行和解协议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
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
甲、乙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双方书面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甲反悔,向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乙向法院声明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43题)
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三第49题)
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持万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申请再审。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对此,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50题)
随机试题
女性,因胫腓骨骨折行持续骨牵引,有关护理不正确的是
患者,女性,60岁,全牙列缺失,主诉原义齿咀嚼效率尚可,固位良好,但与本人原貌差别较大,要求重做全口义齿。口腔检查、牙槽嵴情况良好,颌位关系正常下列哪一项与中性区的概念无关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的,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包括
我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一是: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亿元。
()是流动性风险的危险警告,是银行面对的所有债权人的一致行为,并会直接导致银行破产。
通货膨胀时,实际利率为()。
只有人民警察才能履行人民警察义务。()
A、B、C三队要完成甲、乙两项工程,乙工程的工作量比甲工程工作量多1/4。如果让A、B、C三队单独做,完成甲工程所需时间分别是20天、24天、30天。现在让A队做甲工程,B队做乙工程,为了同时完成这两项工程,C队先与B队合作乙工程若干天,然后再与A队合作甲
WhenGeorgeBushleftthepresidencyonJanuary20th,manyAmericanswerekeentoturnthepage.Theyhavewarmlywelcomedanew
在VisualFoxPro中,如果在表之间的联系中设置了参照完整性规则,并在删除规则中选择了“级联”,当删除父表中的记录,其结果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