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孙某为武警部队上尉,驻防于甲地,其所属团部位于乙地,原籍为丙地,其妻为丁地人民医院医生。现其妻以感情不和为由请求离婚。案件应由哪一个法院管辖?
孙某为武警部队上尉,驻防于甲地,其所属团部位于乙地,原籍为丙地,其妻为丁地人民医院医生。现其妻以感情不和为由请求离婚。案件应由哪一个法院管辖?
admin
2009-01-14
57
问题
孙某为武警部队上尉,驻防于甲地,其所属团部位于乙地,原籍为丙地,其妻为丁地人民医院医生。现其妻以感情不和为由请求离婚。案件应由哪一个法院管辖?
选项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答案
8
解析
《民诉意见》第11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题孙某是非文职军人,其妻子作为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应当由原告其妻住所地丁地人民法院管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3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试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答题要求:(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500字。
本案行政处罚与复议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本案有无第三人?若有,谁是第三人?法院应如何处理?
案情:某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周某、刘某涉嫌抢劫罪。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后,决定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一审判决,认定周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处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认定刘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
案情:目前,“禁婚禁育”的规定在各个高校比比皆是,许多学生,特别是在读女硕士、博士因此规定,不得不在受教育权和生育权之间作选择。唐女士原来是北京某高校博士二年级的学生,当时已30岁了。在读博士期间经学校批准与同在一校的男友办了结婚手续。婚后几个月,
2010年2月,崔某与同事李某因口角发生纠纷,崔某将李某的胳膊、肩、背.眼多处打伤,除左眼视力每况愈下外,其他损伤经住院治疗均已治愈。李某为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经审查。法院认为李某左眼可能致残,被告人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遂
[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事实一)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
本案包含哪几种法律关系?租赁房屋的修理费用应由谁承担?李富裕是否有权建造仓库?
甲厂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是否于法有据?为什么?设甲方举证证明,因乙方违约致其不能如期履行与丙厂签订的洗衣机供销合同,丧失利润3万元。据查,甲、乙订立合同时乙方知道甲、丙之间的合同。那么甲方能否要求乙方承担这3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2002年8月4日,临江县人民法院对张天明诉武文才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武文才向张天明交付价值5万元的ABC三台机器设备,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武文才缴纳了诉讼费用,但未将机器设备交与张天明。上诉期满,双方均未上诉。9月17日,张天明向临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吴善兰可以向哪个法院起诉?为什么?判决之后,刘大硕、刘二硕、刘三硕在三个月内均未向吴善兰支付赡养费,吴善兰于是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法院正在积极进行执行工作,然而3天后的一个晚上,吴善兰想喝水从床上够放在桌上的暖瓶时一头栽至地上,导致脑出血死亡。请
随机试题
《受戒》描写的空间是()
丁香花萼的特征是
单侧隐睾手术治疗应在
房地产电视广告的优点主要有()。
某机电专业承包公司通过招投标中标一座氨制冷站机电安装工程。双方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规定,整个制冷站负荷试运转达到设计要求后一起交给业主。工程进入单机试运转阶段后,项目部专业工程师编制了试运转方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同时呈报总监理
“贝藻王国”指的是()。
下列少数民族的住房主要为干栏式建筑的有()。
过去。大多数航空公司都尽量减轻飞机的重量,从而达到节省燃油的目的。那时最安全的飞机座椅是非常重的,因此只安装很少的这类座椅。今年,最安全的座椅卖得最好。这非常明显地证明,现在的航空公司在安全和省油这两方面更倾向重视安全了。以下哪项,如果为真,能够最有力地削
兴国土地法对井冈山土地法的原则性修改是()
A、 B、 C、 B题干是以疑问词Where引起的疑问句,询问2003年工作的地方。因此回答说在LosAngeles工作的选项(B)是正确答案。(A)出现了work的反义词quit来误导考生,(C)将2003理解为金额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