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以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100万元。在诉讼中,甲公司申请对乙公司一处价值90万元的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担保。一审法院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之后发现,乙公司在向丙银行贷款100万时已将该房产和一辆小轿车抵押给丙银行。关于本

admin2017-03-09  23

问题 甲公司以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100万元。在诉讼中,甲公司申请对乙公司一处价值90万元的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担保。一审法院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之后发现,乙公司在向丙银行贷款100万时已将该房产和一辆小轿车抵押给丙银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三第43题)

选项 A、一审法院不能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因为该房产已抵押给丙银行
B、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但是需要征得丙银行的同意
C、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但是丙银行仍然享有优先受偿权
D、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同时丙银行的优先受偿权丧失

答案C

解析 本题的核心考点是对抵押物保全措施的适用,即法院可以对抵押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抵押权人仍然有优先受偿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ky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