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如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应当由下列哪一主体另行确定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 )

admin2012-11-10  33

问题 在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如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应当由下列哪一主体另行确定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      )

选项 A、被告单位
B、被告单位的直接主管机关
C、检察院
D、法院

答案C

解析 《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可知我国对单位犯罪一般实现“双罚制”,既处罚单位,又处罚直接负责人员。这样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可以独立地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作为自然人的直接负责人员一起参加刑事诉讼。根据《刑诉解释》第208条规定:代表被告单位出庭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应当由单位的其他负责人作为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所以,本题中,人民法院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而有权确定的主体却是人民检察院。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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