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施某与妻子王某因为感情不和,长期分居。一日,施某教唆与王某不和的13岁的女儿用毒药毒死妈妈.并告诉她这样不会有事。女儿回家之后,便用家里的老鼠药毒死王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施某与妻子王某因为感情不和,长期分居。一日,施某教唆与王某不和的13岁的女儿用毒药毒死妈妈.并告诉她这样不会有事。女儿回家之后,便用家里的老鼠药毒死王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
2013-10-21
26
问题
施某与妻子王某因为感情不和,长期分居。一日,施某教唆与王某不和的13岁的女儿用毒药毒死妈妈.并告诉她这样不会有事。女儿回家之后,便用家里的老鼠药毒死王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施某属于间接正犯
B、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从重处罚”,对施某应按照教唆犯从重处罚
C、被教唆者不能为被教唆的犯罪负刑事责任时,应由教唆者单独负刑事责任
D、施某应该构成故意杀人罪,而其女儿不能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
A,C,D
解析
依据《刑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成立教唆犯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教唆的对象必须是对被教唆的犯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客观上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3)主观上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因此要成立教唆犯,教唆者必须能和被教唆者构成共同犯罪。所以本题的情形中,教唆犯教唆不能为该罪负刑事责任的人时,由于该被教唆者不能负刑事责任,因此二人不能构成共同犯罪.只能由教唆者单独承担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教唆者被认为是单独在进行犯罪,是间接正犯。故ACD项都是正确的,B项不符本案具体情节,是错误的,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V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杨某是某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处长,为某承包商承建的某段高速公路立交桥绿化工程结算问题向该工程的建设指挥部打招呼,使该承包商顺利地拿到了工程款,然后收受了该承包商的10万人民币。一审法院依据上述事实认为杨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85条的规定,构成受贿罪,
某大型商场在商场各醒目处张贴海报:本商场正以3折的价格处理一批因火灾而被水浸过的商品。消费者葛某见后,以488元购买了一件原价1464元的名牌女皮衣。该皮衣穿后不久,表面出现严重的泛碱现象。葛某要求商场退货,被拒绝。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陈某(1994年4月1日出生),2012年3月15日因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请回答下列问题:某市工商行政部门出台规定,对前来查询企业登记材料的人收取500元查询费用。金某在与他人的生意往来中向工商局查询一家公司的登记注册材料
关于刑法中的认识错误,下列哪些表述不正确?()
下列行为中应以盗窃罪论处的有哪些?()
被告人甲某、乙某共同参加恐怖活动犯罪一案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在法庭审判阶段,甲某的辩护律师可以()。
甲某在其经营的酒吧中组织数名女性从事卖淫活动,为牟取更多的利益,甲某以高报酬为诱饵,引诱不满14周岁的乙某(女)和丙某(女)参与卖淫活动。同时甲某还采用强奸的手段迫使丁某(女,23周岁)卖淫。甲某的行为()。
1999年7月,甲发现乙公司非法复制其作品,但未予制止。2004年5月8日,甲发现乙一直未停止复制行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依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机构在何种情况下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甲国某船运公司的一艘核动力商船在乙国港口停泊时突然发生核泄漏,使乙国港口被污染,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甲乙两国都是《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的公约》的缔约国,根据上述公约及有关规则确定,乙国此时应得到7800万美元的赔偿,但船运公司
随机试题
A.载药量B.渗漏率C.磷脂氧化脂数D.释放度E.包封率在脂质体的质量要求中,表示微粒(靶向)制剂中所含药物量的项目是
女,60岁。间断双手远端指间关节疼痛3年,晨僵30分钟。查体可见双手指的Heberden结节。最可能的诊断是
吗啡一般不用于
对于技术状态正常的内燃机,用耳朵“听诊”,其运动部件是怎样的声音及变化情况?
国际证券界发行证券的通行做法是( )。
机票只限票上所列姓名的旅客使用,不得转让和涂改,否则机票无效,机票款不退。()
童年期思维的基本特点包括()。
Britain’soldestnewspaperis______.
请回答以下关于网站开发使用和操作的问题1~5
一般而言,()软件开发工具我们更倾向于购置。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