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程序的适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2013-04-25  22

问题 关于督促程序的适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张某欠王某20万元到期不还,王某欲向法院申请向张某发出支付令,但是此时张某不在国内,人民法院可以向张某的家人发出支付令
B、法院在向李某送达支付令时,李某拒绝接收,人民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的方式让李某接收支付令
C、督促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可以向原终结督促程序的法院起诉
D、督促程序终结后,债权人起诉的,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

答案8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218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的,或者虽在我国境内但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督促程序。所以张某不在我国境内,人民法院不能适用督促程序,选项A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220条的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所以人民法院应该以留置送达的方式向李某送达支付令。选项B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224条的规定:督促程序终结后,债权人起诉的,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选项C错误。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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