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某出差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被市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但张某所在单位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才属于工伤,遂诉至法院。法官认为,张某为完成单位分配任务,须经历从工作单位到达出差目的地这一过程,出差途中应视为工作时间和工
张某出差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被市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但张某所在单位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才属于工伤,遂诉至法院。法官认为,张某为完成单位分配任务,须经历从工作单位到达出差目的地这一过程,出差途中应视为工作时间和工
admin
2019-01-10
32
问题
张某出差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被市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但张某所在单位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才属于工伤,遂诉至法院。法官认为,张某为完成单位分配任务,须经历从工作单位到达出差目的地这一过程,出差途中应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故构成工伤。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卷一59题)
选项
A、解释法律时应首先运用文义解释方法
B、法官对条文作了扩张解释
C、对条文文义的扩张解释不应违背立法目的
D、一般而言,只有在法律出现漏洞时才需要进行法律解释
答案
A,B,C
解析
对于特定国家和特定时期的法律人来说,首先理当崇尚的是法律的可预测性。而文义解释方法使法律人在作出法律决定时严格地受制于制定法;相对于其他的解释方法,文义解释方法使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得到最大可能的保证。故A项对。
扩张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广的解释。法官对条文的解释超出了字面含义,故B项对。
创制并实施法律是为实现一定目的,而这些目的就是法律解释所要探求的法律意旨。故无论何种解释结果都不得违反立法目的。C项对。
法律未出现漏洞时也可能需要法律解释。比如,法律人为解决具体案件,就要确定某一法律规定对该案件是否有意义。此时也需要对相关法律规定的含义进行解释。故D项错。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L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和张某涉嫌共同犯罪,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多少份起诉书?()
下列各项中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
公安机关在侦查一起走私犯罪案件的过程中,怀疑某邮电局的信箱里有犯罪嫌疑人刚刚投递的与案件有关的信件。公安机关要想获取该信件,应当如何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有权决定解剖的机关是()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采取强制医疗措施,应当满足以下哪些条件?()
甲系N省A市B区房管局局长,但其居住于W市C区,因为贪污罪被提起公诉,以下哪些法院对该案一审具有管辖权?()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小李被小张用棍子打伤,王医生对小李的伤势作了鉴定,公安机关也取得了现场目击人小夏的证言。小李与小夏均为未成年人。在本案中,属于案件当事人的是()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哪些机构?
某国是实行三权分立制度的国家。根据国际法,下列该国哪些部门作出的行为被认为是国家行为?
划拔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之一。下列关于划拔土地使用权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Theenvironmentalists’warningagainsttheblatantpursuitofindustrializationwithoutcautionseemsespeciallyprescient.
属于脑膜刺激征的是属于颅高压表现的是
对于固定总价合同,为了合理分摊风险,承包商可以要求在合同中约定重大变更,累计工程变更超过一定幅度或其他特殊条件下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的规定,但需要在合同中明确()。
甲建筑公司是某施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乙建筑公司是其分包单位。2016年5月5日,乙建筑公司的施工项目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应由()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影响股票市场供给的制度因素主要有()。
下列关于委托代理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下列各项中,属于直接投资的有()。
(2010年)乙公司是一家历史悠久的英国奶制品公司,业务遍布欧洲、亚洲和美洲,其规模在英国同行业排行第二。乙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包括婴儿奶粉、全脂成人奶粉、各类乳酪制品,并一直使用单一品牌在各地市场上销售。乙公司在英国总部聘用了400余名营销人员,分别负责各
下列科技成就中深刻影响人类文明进程的是()。
Joe:Wehaven’tgottogetherforalongtime.Howaboutlunchnextweek?Nancy:I’mprettytiedupallnextweek.Howaboutw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