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收享有一定的优先权,下列哪些情况税款不应当优先清偿?( )

admin2009-01-19  29

问题 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收享有一定的优先权,下列哪些情况税款不应当优先清偿?(   )

选项 A、某甲拥有对纳税人乙的尤担保债权,该债权发生在乙欠缴税款之前
B、某甲以自己的房屋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此前某甲已经发生欠缴税款的情况
C、某公司因环境污染被处以罚款,与此同时该公司被查出有欠缴税款的情况
D、某公司被宣告破产,该公司不仅欠缴税款,还有部分职上的上资未发

答案8

解析 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税款的清偿享有一定的优先权。即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如果欠缴税款早于抵押、质押、留置的发生的话,税款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的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的同时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情况的,税款优先清偿。但依照《破产法》的规定,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都是优先于所欠税款得到清偿的。故D项情况下税款不应当优先得到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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