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有限公司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外资企业。乙是其设在中国上海的分支机构。以下关于甲公司与乙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甲有限公司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外资企业。乙是其设在中国上海的分支机构。以下关于甲公司与乙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dmin
2015-09-11
36
问题
甲有限公司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外资企业。乙是其设在中国上海的分支机构。以下关于甲公司与乙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选项
A、甲公司可以取得中国法人资格,而乙不能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B、甲公司有注册资本,乙有经营资金而无注册资本
C、甲公司的举办者可以是外国的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D、乙无权在我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而甲有权从事经营活动
答案
A,B,C
解析
根据《外资企业法》第8条的规定,外资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而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企业的分支机构不能取得法人资格,故A正确。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外资企业进行注册资本的登记;法律对企业的分支机构没有注册资本要求,但须有经营资金,故B正确。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外资企业的举办者可以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故C正确。无论外资企业还是其分支机构,都有权从事经营活动,故D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1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南沙公司与北极公司因购销合同发生争议,南沙公司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南沙公司向仲裁庭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之后,北极公司拒不履行和解协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08年真题试卷第39题)
甲公司在纸手帕等纸制产品上注册了“茉莉花”文字及图形商标。下列哪些未经许可的行为构成侵权?(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61题题)
九华公司在未接到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突然被断电,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下列哪些情况下供电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55题题)
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万元,便将其中l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元;另外l万元投入股市。张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还。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1万元到期未还,投入股市的1万元已获利2000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
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11年真题试卷第77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1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9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三2009
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的支持。裁决作出后,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三2012年真题试卷第50题)
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卷三2011年真题试卷第6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丙、丁以各自房产分别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卷三2012年真题试卷第55题)
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学术论文集,专门收集国内学者公开发表的关于如何认定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有关论文或论文摘要。该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其内容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三2012年真题试卷第18题)
随机试题
I______at130kilometersperhourwhenthepolicemanstoppedme.
表达产物具有G蛋白功能的癌基因是
患者,男性,52岁,因严重胸痛8h,服药不能缓解,既往有心绞痛史2年。查体:面色苍白,血压110/90mmHg,脉搏77/分,心音正常;心电图示ST段抬高。可作为确诊指标的生化检查是
肺炎链球菌肺炎的体征是()。
A、二分裂增殖B、多分裂增殖C、出芽生殖D、接合生殖E、配子生殖阴道毛滴虫滋养体的生殖方式为
()是教师通过操作实物来帮助学生认识事物、获得化学知识、学习实验技能的一种常用的化学教学基本方法。
我们无论做任何事情,或做出任何的决定,必须考虑到在不同方面求取平衡。当然,不同的人的平衡技巧和“功力”各不相同,但关键在于做任何事情时,千万别让自己陷入盲目的追逐潮流,以至于迷失自己,错过人生美好的事物。对这段话,理解不准确的是()。
某年级学生英语考试,满分为120分,规定不少于100分的为优秀,80~99分的为良好,统计结果显示优秀比良好少8人,获得良好及良好以上的比其他学生少9人,后来改为不少于90分的为优秀,70~89分为良好,那么优秀、良好都增加5人,而且优秀和良好的总分刚好相
Thecountry’sinadequatementalhealthsystemgetsthemostattentionafterinstancesofmassviolencethatthenationhasseen
TheUKhasawell-respectedhighereducationsystemandsomeofthetopuniversitiesandresearchinstitutionsintheworld.B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