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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位于B市北城区正和钢铁厂的同事)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钟阳向林剑借款20万元,月息1%,2017年1月20日前连本带息一并返还。合同还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向B市东城
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位于B市北城区正和钢铁厂的同事)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钟阳向林剑借款20万元,月息1%,2017年1月20日前连本带息一并返还。合同还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向B市东城
admin
2021-05-28
26
问题
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位于B市北城区正和钢铁厂的同事)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钟阳向林剑借款20万元,月息1%,2017年1月20日前连本带息一并返还。合同还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向B市东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至2017年2月,钟阳未能按时履约。2017年3月,二人到正和钢铁厂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调解委员会委派了三位调解员主持该纠纷的调解。如调解成功,林剑与钟阳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相关人员希望该调解协议被司法确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7/3/97)
选项
A、应由林剑或钟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B、应由林剑、钟阳共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C、应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申请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
D、对申请的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B市西城区法院、B市东城区法院和B市北城区法院
答案
C
解析
选项A不选。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五十三条:“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本人或者由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代理人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庭提出申请。”规定,应当由林剑和钟阳共同或者双方的法定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而非仅有一方当事人提出司法确认的申请。故,A错误。
选项B不选。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主体组成方式为,双方当事人本人或者双方当事人的法定的代理人。选项B只说了双方当事人本人这一种方式,太过绝对,故,B错误。
选项C应选。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当事人口头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入笔录,并由当事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故,申请司法确认的既可以用口头方式,也可以以书面方式。同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可知,申请司法确认的前提是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故,选项C正确。
选项D不选。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五十三条的规定,申请司法确认的有管辖权的法院应当为调解委员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因为本题的调解委员为正和钢铁厂调解委员会,其中,正和钢铁厂调解委员会位于B市北城区,故有管辖权的法院应为B市北城区的调解委员会。而非B市西城区法院、B市东城区法院和B市北城区法院,故选项D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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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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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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