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关于逾期承诺的效力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dmin2015-08-13  25

问题 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关于逾期承诺的效力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选项 A、如果要约人毫不迟延地口头或书面将接受的意思通知受要约人,则该逾期的承诺仍然有效
B、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其已失效
C、一项逾期承诺就是一个新要约,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产生承诺的效力
D、一项逾期承诺原则上是新要约,但要约人的明示态度可能会决定它的最终效力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货物买卖——《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要约与承诺。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承诺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内作出。理论上逾期的承诺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新的要约,一般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但公约第21条并没有一概地否定逾期承诺的效力,根据该条规定:(1)对于逾期的承诺,如果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接受的意思通知受要约人,则该逾期的承诺仍然有效;(2)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tE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