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在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犯罪中止的有( )
在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犯罪中止的有( )
admin
2009-03-14
30
问题
在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犯罪中止的有( )
选项
A、汪某意图杀害赵某,途中因想起赵某往日对其的恩惠而在到赵某家之前返回,但实际上赵某当时根本不在家
B、张某意欲奸淫某女,因该女正经期,张某误认为不能在女性经期实施性行为而中断奸淫行为
C、李某意图颠覆火车,在车轨上放置巨石后又自动将巨石搬离车轨从而避免了火车的倾覆
D、葛某在窃取了邱某的电脑后,因害怕法律制裁而在邱某尚未发觉前悄悄将电脑返还
答案
2,4,8
解析
A项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还有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而放弃,属自愿放弃。而B项则不符这一特性,是张某认为实施性行为客观上不能。C选项为危险犯既遂,结果犯的中止。D项犯罪已经既遂,恢复原状也不成立犯罪中止,属悔罪行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m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王某欲外出打工,出发前,将房屋出租给赵某,并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允许合同有效期间。赵某可以与人分租房屋。同时,王某将一玉佛交由其兄长杜某保管。王某离开家后,杜某因急用钱,便谎称该玉佛为自己所有,将其卖给了收藏商孙某,得款30000元。随后孙
案情:王某欲外出打工,出发前,将房屋出租给赵某,并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允许合同有效期间。赵某可以与人分租房屋。同时,王某将一玉佛交由其兄长杜某保管。王某离开家后,杜某因急用钱,便谎称该玉佛为自己所有,将其卖给了收藏商孙某,得款30000元。随后孙
案情:王某欲外出打工,出发前,将房屋出租给赵某,并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允许合同有效期间。赵某可以与人分租房屋。同时,王某将一玉佛交由其兄长杜某保管。王某离开家后,杜某因急用钱,便谎称该玉佛为自己所有,将其卖给了收藏商孙某,得款30000元。随后孙
案情:某影院发生纵火案,造成3人重伤。公安机关立刻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将嫌疑目标锁定到附近居民甲,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将甲逮捕羁押。在审讯期间,甲承认到过案发现场,但是并不承认纵火行为,为此审讯人员将甲捆绑在门口,使其只能蹲着,长达30个小时。对甲进行引诱,告诉
案情:李某佑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未建设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就在当地太平村的巷头地带违章搭建猪圈养殖生猪。养殖场的污水直接排人桃溪流域,对周边环境卫生及桃溪水域造成了较大的污染。当地环境监测站经检验,李某佑的养殖场污水已严重违反《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当
案情:丙系某国有企业高级管理,负责对外贸易合作项目。甲向乙谎称丙欠自己20万元,请乙替自己索要,如果成功便支付乙5万元的酬金。(事实一)乙同意,以商人的身份将丙骗到甲事先布置好的宾馆后联合甲将丙扣留,并由乙看管。(事实二)甲与乙对丙实施
某市退休职工李某欲办一个瓷厂,但缺乏资金。经别人介绍,与周某相识。2009年10月10日双方达成借款协议,协议规定借款金额8万元人民币,期限6个月,利息2分。周某担心将来李某所办的瓷厂经营不好,出现亏损无法还债,就要求将李某所有的正在运营的“塔拉”牌出租汽
赵飞是某公司职员。1995年6月因公出国,从此失去音讯,至2000年6月,下落不明已达5年,公司准备申请人民法院宣告赵飞死亡,以便将其除名。赵飞的父母认为不能直接申请宣告赵飞死亡,而应该先申请宣告失踪,否则就不让申请。赵飞的妻子李悦不同意赵飞父母的看法,不
A公司设立于2003年11月,沈某从2004年6月起承包该企业并与其妻郭某共同经营。2005年11月,沈某与A公司的母公司续签期限为二年的承包协议。根据承包协议,沈某在经营A公司期间,除每月上缴发包方管理费及房租计人民币5000元外,自负盈亏。后沈某、郭某
案情:A市化肥厂在生产过程中每天排放大量含有有害物质的废水,污染了附近B县的几十亩农田,致使农作物大量死亡,给当地农民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位于A市B区的县环保局调查了化肥厂造成B县农田污染的情况后,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A市化肥厂作出了
随机试题
在SMART、指标中,A是指【】
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__________。()
患者,女性,39岁,骑自行车不慎摔倒,导致左髌骨横断性骨折,急诊当地医院,予以清创抗感染治疗,并2天后行左髌骨钢丝内固定术并对症处理。4个月后,患者手术切口愈合良好,左膝关节主动活动范围为伸屈10°~70°,被动活动范围伸屈5°~90°。现拟采用关节松动术
管电流的改变,一般是
慢性肾衰竭血瘀证的治疗措施是
根据主诉,通常不需要考虑的疾病是若明确为脑血栓形成,下列治疗正确的是
“人心不同,各如其面”这句俗话为人格的哪种特点做了最好的诠释?()
下列关于医学常识的表述,正确的是:
试述精神分析学派对神经症的解释。【华中师范大学2014】
Whatisthemainideaofthenew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