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形下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的被告是重合的?

admin2008-04-03  26

问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的被告是重合的?

选项 A、公安派出所作出劳动教养决定的
B、街道办事处向居民摊派管理费的
C、税务所未经税务局局长批准拍卖扣押的货色抵缴税款的
D、市政府打假办公室由自己的名义对企业给予递收企业营业执照处罚的

答案A,C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二项的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应为公安局和税务局;又因为派出所作出劳动教养决定和税务所未经税务局局长批准作出拍卖扣押的货物抵缴税款决定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权。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0条第2款的规定:“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行政诉讼被告应为公安局和税务局,与复议机关重合,因此AC正确。B项街道办事处是基层政府的派出机关,对它以自己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依《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应为设立它的基层政府;又因为街道办事处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有权收取管理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的规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因此街道办事处应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与复议机关不重合,所以排除B。D项,市政府打假办是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因此其行为后果由市政府承担,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3条第l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市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又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0条第2款的规定,市政府应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与复议机关不重合,因此排除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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