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C技术开发公司职工黄某上班后进行了为期三年的专业技术培训。公司为其报销了全部培训费50130元。双方还签订了补充劳动协议,其中约定,黄某在培训结束后至少须为公司服务四年;黄某如提前解除合同,按每提前一年,支付25%培训费的标准进行赔偿。黄某在培训结束并工

admin2022-12-27  24

问题 某C技术开发公司职工黄某上班后进行了为期三年的专业技术培训。公司为其报销了全部培训费50130元。双方还签订了补充劳动协议,其中约定,黄某在培训结束后至少须为公司服务四年;黄某如提前解除合同,按每提前一年,支付25%培训费的标准进行赔偿。黄某在培训结束并工作三年后,向公司交了辞职申请书。公司要求黄某,按合同约定赔偿1250元;黄某提出由于新的工作尚未落实。希望能减至500元,遭公司拒绝。黄某在提交辞职申请书一个月后,在办妥移交手续的情况下,离开了公司。其后,黄某多次要求公司办理退工退档手续,公司均以培训费未赔予以拒绝。离开公司四个月后,黄某以用人单位未及时退工退档,造成自己既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又无法找到正式工作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公司办理退工退档手续,并赔偿失业期间的损失;而C公司则以黄某违约为由要求赔偿,提起反诉。
问题:
上述补充劳动协议设定违约金条款是否合法?为什么?黄某是否应当支付违约金1250元?

选项

答案合法。黄某应向C公司支付违约金1250元。《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根据上述规定,本案中,C公司为黄某为期三年的专业技术培训提供全部费用,可以与黄某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同时,违约金的数额也在培训总费用5000元范围之内。因此。该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条款是合法的。黄某违反该约定。理应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加之C公司所要求的违约金数额1250也在法定范围内。所以黄某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1250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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