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哪些期限或者情况的判断应当以优先权日为准?

admin2007-04-02  39

问题 享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哪些期限或者情况的判断应当以优先权日为准?

选项 A、缴纳年费的期限
B、判断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具有创造性
C、判断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是否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中突
D、发明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的期限

答案B,C,D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本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规定的以外,是指《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日。其中,《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内容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是: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因此,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外,《专利法》其他条款提到的“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是指优先权日;而《专利法实施细则》恰恰相反,除另有规定外,所提到的“申请日”都是指实际申请日,并不包括优先权日。关于A选项,《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规定,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而《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九章2.2.1.1对“年度”做了具体说明,即专利年度从申请日起算,与优先权日、授权日无关,与自然年度也没有必然联系。因此缴纳年费的期限以实际申请日为准计算,不包括优先权日,故A选项错误。由于B、C、D选项所述内容的法律依据分别规定在《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三十五条中,因此判断这些期限或者情况都应当以优先权日为准,故B、C、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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