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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某14岁生日那天,邀请几个朋友到一饭馆吃饭。饭后回家途中,甲某看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把包抢走,包内有现金1万余元。则甲某的行为:( )
甲某14岁生日那天,邀请几个朋友到一饭馆吃饭。饭后回家途中,甲某看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把包抢走,包内有现金1万余元。则甲某的行为:( )
admin
2009-05-12
22
问题
甲某14岁生日那天,邀请几个朋友到一饭馆吃饭。饭后回家途中,甲某看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把包抢走,包内有现金1万余元。则甲某的行为:( )
选项
A、构成抢劫罪
B、构成盗窃罪
C、不构成犯罪
D、负有限的刑事责任
答案
C
解析
“不满14周岁”包括本数,即生日那天也归人此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a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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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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