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该企业法人可以选择以下哪些程序处理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该企业法人可以选择以下哪些程序处理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
admin
2022-01-27
33
问题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该企业法人可以选择以下哪些程序处理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
选项
A、申请破产清算
B、直接向法院申请和解
C、决议解散并进行清算
D、直接向法院申请重整
答案
A,B,D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7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据此,A、B、D项正确,C项错误。选A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X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大地公司与天空公司因加工承揽合同发生了纠纷,由大地公司负责提供原料,天空公司负责加工。由于天空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加工原料,大地公司欲解除合同并请求天空公司支付违约金。在诉讼过程中,天空公司仍然未停止对原料进行加工。此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北京市A区甲公司与大连市B区乙公司在大连市C区签订购买鲜活鱼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送货,并且必须在7月2日前将货物送到北京市D区水产品市场。于是乙公司找到大连市E区的丙运输公司,与其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乙公司在大连市F区的货物于7月1日
居于甲市A区的张二在乙市B区的超市买了一个热水壶,在位于甲市C区的工作单位中使用时因此热水壶为伪造生产而发生爆炸,造成张二左臂重伤,在诉讼的过程中查明,此热水壶为位于丙市D区的工厂生产的伪造品。现张二欲就身体损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则对于此案有管辖权的
甲与乙就合同纠纷签订管辖协议,约定由甲住所地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甲住所由A地迁往B地,则关于本案管辖权的说法中正确是:()
小李的户籍所在地为乙市A区,但其经常居住于甲市A区,小李为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科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甲市B区,后小李因对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利润分配存在不满欲向法院提起诉讼,则对于该诉讼可能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关于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的异议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甲乙两公司根据仲裁协议,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审理中,两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申请仲裁庭依和解协议作出裁决。裁决作出后,甲公司拒不履行其义务,乙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赵向杨借款1万元,约定一年后还清。但2年过去,赵仍未还款,杨多次索要未果,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法庭调查时,杨无法提供赵写给他的借条,只有第三人李向法院提供证言称赵确实向杨借款1万元,他当时在场。赵却声称此款已还,还款后杨当面把借条撕了,所以未向杨要收条。法
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
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
随机试题
新的瓷坩埚测定灰分时一般用()编号。
Thereisagreatironyof21st-centuryglobalhealth:Whilemanyhundredsofmillionsofpeoplelackadequatefoodasaresulto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做骨髓穿刺的目的是
A、苯妥英钠B、苯巴比妥C、乙琥胺D、卡比多巴E、维生素B6癫痫大发作首选的药物是
工程项目的各相关方的人员在进行信息交流时,最好具有共同的(),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之间的交流,要努力了解对方的文化背景差异并尽力适应对方,否则将无法进行有效的沟通。
某人买入10000英镑看涨期权,则()。
甲公司2017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一般公司债券100万张,另支付发行手续费25万元。该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4%。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个人活期存款按月结息,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每月末的20日为结息日。()
(2007上监理)某企业要求计算机机房内开机时温度、湿度应满足A级标准。按照该标准,夏天开机时对机房内的温度要求是_____(1),相对湿度要求是_____(2)。(1)
TunguskaEvent1Ahundredyearsagothisweek,agiganticexplosionripped(撕裂)openthedawnskyaboveaforestinwesternSibe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