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冉是一起抢劫案的被害人,在该案的侦查阶段,杨冉申请某侦查人员回避,但被驳回,对此,杨冉可以:

admin2014-04-02  26

问题 杨冉是一起抢劫案的被害人,在该案的侦查阶段,杨冉申请某侦查人员回避,但被驳回,对此,杨冉可以:

选项 A、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B、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一次
C、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D、向人民法院申诉

答案1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0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注意复议是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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