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营业地位于中国的甲公司与佗于德国的乙公司订立了一个机械设备的买卖合同,双方就该合同的法律适用进行的协商,正确的是:( )
营业地位于中国的甲公司与佗于德国的乙公司订立了一个机械设备的买卖合同,双方就该合同的法律适用进行的协商,正确的是:( )
admin
2013-07-02
29
问题
营业地位于中国的甲公司与佗于德国的乙公司订立了一个机械设备的买卖合同,双方就该合同的法律适用进行的协商,正确的是:( )
选项
A、由于中德两国均是缔约国,当事人不可以协议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B、依据中国法律规定,该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
C、如果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再适用
D、如果当事人没有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则公约自动适用干该合同
答案
D
解析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不适用本公约,或在第12条的条件下,减损本公约的任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由此我们注意到该公约的适用并非强制性的,但如果当事人没有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则公约自动适用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协议选择适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并不妨碍《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因为合同中涉及的很多问题国际贸易术语并不涉及,对这些问题公约仍要适用,如要约承诺规则。B项更是没有法律依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x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中国传统戏剧多有剧目涉及中国古代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成立的?
我国某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该省的《食品卫生条例》,关于该地方性法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甲国欲派遣一名武官到乙国赴任。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对于该武官的人选,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甲公司李娜为招揽生意,遂请乙公司为其服装产品制作广告,李娜以高价请该乙公司(知道不实情况)为其做不实广告,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裁定和建议的实施,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哪些?
下列各项中,属于《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所列举的国际服务贸易的是哪几项?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是哪一项?()①“三权分立”是指把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部分,并分别由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掌握②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虽然不是规范性法律文件,但可以作为法律渊源③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机关体
甲县检察院检察长郑某与某黑社会性质团伙勾结,对此团伙的犯罪行为放纵包庇,引起极大民愤,经调查,甲县副县长蒋某也参与其中。在该县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共有324名正式代表,其中25名代表书面联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对于蒋某和郑某的罢免案。对此,下列选项中判断正
根据我国的《反补贴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下列补贴中哪些属于具有专向性?
随机试题
关于网络图绘图规则的说法,正确的有()。
国际工程投标总报价组成中,属于待摊费用的是()。
账务处理系统账套参数主要有()。
“制造费用”科目期末一般无余额。
企业接受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资时,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认资产的价值和在注册资本中应享有的份额,并将其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2014年)
对易激惹的理解正确的是()。
核心家庭是指两代人组成的家庭.核心家庭的成员是夫妻两人及其未婚子女。扩大家庭是由有共同血缘关系的父母和已婚子女的多个核心家庭组成的家庭模式。联合家庭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两个或多个性别相同的人及其配偶和子女所组成的家庭,或者两个以上同辈兄弟姐妹结婚后所组成的家庭
影响词汇理解的因素有()
简述我国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
Readthetextsfromanarticleinwhichfivepeopletalkedaboutlosingweight.Forquestions61to65,matchthenameofeach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