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甲、乙、丙、丁等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法院建议由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但丙、丁等人反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48题,单选)
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甲、乙、丙、丁等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法院建议由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但丙、丁等人反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48题,单选)
admin
2018-03-24
22
问题
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甲、乙、丙、丁等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法院建议由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但丙、丁等人反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48题,单选)
选项
A、丙、丁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丙、丁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
C、诉讼代表人由法院指定
D、在丙、丁等人不认可诉讼代表人情况下,本案裁判对丙、丁等人没有约束力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代表人的产生方式。《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在此基础上,《民诉解释》第77条又有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可见,在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代表人的产生分为三个步骤:推选;协商;指定。
本案属于典型的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题干中,“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意味着已经经过了推选。“法院建议由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但丙、丁等人反对”意味着法院已经与当事人协商过,只是没有协商成功。此时,只能由法院指定诉讼代表人。因此,C选项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Q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郭某诉张某财产损害一案,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但在赔偿数额上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第48题)
关于证明责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第84题)
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叠放在门口的砖头砸伤,甲起诉要求乙赔偿。关于本案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2年卷三第37题)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下列哪业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卷三第90题)
在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中,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关于举证期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三第33题)
关于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9年卷三第86题)
财产所有权纠纷案经判决进入执行程序,案外人李某向法院主张对该项财产享有部分权利。关于长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09年卷三第48题)
李大民(男)与张小丽(女)于1998年登记结婚。1999年张小丽由于做生意亏损、夫妻感惰恶化等原因,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00(年2月,李大民向某市河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张小丽离婚。张小丽的母亲马雨霞作为张小丽的法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
林某诉张某房屋纠纷案,经某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后,林某没有上诉,而是于收到判决书20日后,向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期间,张某向中级法院申请执行判决。省高级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遂指令作出判决的中级法院再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88
随机试题
说明智力和教学、教学原则和教学规律的区别和联系。
X线检查示食管下段呈鸟嘴样改变,应为X线检查示有充盈缺损,但黏膜光滑,应为
下肢浅静脉曲张明显时在大腿中部扎止血带,松紧度能阻断浅静脉血流,嘱病人快速下蹲运动20次,如曲张静脉充盈明显减退,说明:
在我国的证券交易所,专用席位主要是经营基金买卖的席位。( )
资本保全约束要求企业发放的股利或投资分红不得来源于()。
检察机关作出的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法院作出的撤销公安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是直接监督。( )
When the system upon which a transport entity is running fails and subsequently restarts, the(136)information of all active conn
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
A、 B、 C、 B(A)选择疑问句不可以用yes/no来回答,并且注意不要把人名Mill和meal搞混。(B)从有约可以得知,要去见鲍里斯。(C)重复出现meeting一词,容易造成混淆,此项适合用来回答where引导
Itisimportantforustoknowhowtostaysafewhiletravelinginforeigncountries.We’veallheardthestoriesoftravelers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