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06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6月12日,C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账户内只有5000元为由拒绝付款。C公司遂要求B公司付款,B公司于6月15日向C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律制
2006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6月12日,C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账户内只有5000元为由拒绝付款。C公司遂要求B公司付款,B公司于6月15日向C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律制
admin
2016-06-26
17
问题
2006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6月12日,C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账户内只有5000元为由拒绝付款。C公司遂要求B公司付款,B公司于6月15日向C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B公司向A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为( )。
选项
A、2006年6月25日之前
B、2006年8月15日之前
C、2006年9月15日之前
D、2006年12月5日之前
答案
D
解析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在本题中,A公司是出票人,向A公司行使的不论是追索权,还是再追索权,均自出票日(2006年6月5日)起6个月内行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Qq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是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其未经授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的A公司进行交易,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根据规定,该损失应由()。
某公司决定在外地设立分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公司应该按下列()规定办理。
甲、乙、丙三人合伙设立A企业,约定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3万元。三人按4:3:3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损益。A企业成立后,与B公司签订一购货合同,保证人为丁。后因A企业无力偿还货款,B公司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以未约定保证形式,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并讨论发行公司债券,该项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因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办理交接手续时,负责监交的人员应当是()。
只要没有办理工商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就可以抽回投资。()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适用有关提存规定的有()。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收购人做出提示性公告后,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可以()。
某中外合营经营企业合同规定,合营企业注册资本800万美元,中方投资650万美元,其中场地使用权作价200万美元,机器设备作价250万美元,现金200万美元;外方投资150万美元,其中现金为100万美元,机器设备50万美元(是以合营企业名义向某国租赁来的);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由甲、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利润和损失由甲、乙、丙、丁平均分配和分担。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过程中,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决定聘请A某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因合伙企业发展
随机试题
为消除可摘局部义齿不稳定,不恰当的方法是
根据民事诉讼法与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关于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下列哪一项表述是不正确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可以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类型。具体工程项目选择何种合同计价形式,主要依据是()。
(操作员:李会计;账套:103长套;操作日期:2014年1月18日)1月18日,采购C材料,欠大沈信息有限公司贷款234000元,请录入应付单。应付科目:2202金额:234000对方科目:1401-03金额:200000对方
人体免疫系统内有一种自然杀伤细胞,专门负责识别、攻击和消灭癌细胞及其他异常细胞,以保护人体健康。在抗击炎症时,T细胞等其他免疫细胞会大量增加,由此表现出异常情况,可能被自然杀伤细胞攻击。研究发现,自然杀伤细胞之所以不会对其他健康的免疫细胞造成误伤,是因为健
[*]
关于微内核和宏内核操作系统,如下()说法是错误的。
Thisisanillnessthatcanresultintotalblindness______leftuntreated.
Inbusiness,manyplacesadoptacreditsystem,whichdatesbacktoancienttimes.Atpresent,purchasescanbemadebyusingcr
AccordingtoPrimeMinisterWenJiabao,whatwillChinad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