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自然犯与法定犯,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关于自然犯与法定犯,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
2010-06-20
28
问题
关于自然犯与法定犯,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自然犯与法定犯,是对犯罪进行法定分类的结果
B、自然犯是指在侵害或者威胁法益的同时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传统型犯罪,而法定犯是指侵害或者威胁法益但没有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现代型犯罪
C、自然人和单位均可以实施自然犯和法定犯
D、自然犯和法定犯的区分具有相对性,但法定犯的法益侵害程度要高于自然犯,毕竟法定犯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才出现的新型犯罪
答案
A,C,D
解析
关于A项。如果对犯罪进行理论分类,可以分为:重罪与轻罪、形式犯与实质犯、自然犯与法定犯、隔隙犯与非隔隙犯;如果对犯罪进行法定分类,可以分为:国事犯罪与普通犯罪、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身份犯与非身份犯、亲告罪与非亲告罪、基本犯、加重犯与减轻犯。所以A项错误,当选。关于B项。自然犯是指在侵犯或者威胁法益的同时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传统型犯罪,而法定犯是指侵害或者威胁法益但没有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现代型犯罪。所以B项正确,不当选。关于C项。自然人可以实施自然犯和法定犯,但单位一般只能实施法定犯,而不能实施自然犯。所以C项错误,当选。关于D项。不能一概地认为法定犯的法益侵害程度就高于自然犯,有些自然犯,比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等的法益侵害程度非常高,一直被古今中外历代刑法认为是最严重的犯罪之一。所以D项错误,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I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甲(1985年5月6日出生)于1999年5月6日在路边用绳子缠绕其弟弟的脖子并使劲勒住。路人某丙(36岁)看见不予制止,眼看着某乙被勒死。对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选项中哪个是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
孙某在甲市服刑期间,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于是监狱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由甲市法院作出假释裁定。在假释期间内,乙县公安机关发现孙某参与当地一起诈骗案,于是将其抓获归案,并由乙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到乙县人民法院审判。该案中,应当由哪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法律适用依据,下面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选项中,关于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正确的是()。
甲因为侵犯乙公司专利权被提起公诉。下列有关本案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刘某(男)上网时结识了张某(女)。次日,张某提出要见面,刘某欣然答应,只身赴约。张某以发生性关系为诱饵领刘某进入一出租房内。刘某正脱衣服时,门外有人砸门喊道:“开门,警察查身份证。”刘某顿时愣住,张某见机让刘某从窗户逃走。刘某逃出后,想起自己的手包落在
如果舒某、刘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受聘律师可以进行下列选项中的什么活动?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解决某些专门问题,需要进行鉴定。关于鉴定,下述说法正确的有()
甲国人秦某在甲国因犯抢劫罪,逃至乙国。秦某的行为根据甲国刑法,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甲乙两国之间没有任何涉及刑事司法协助方面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基于以上情况,根据国际法,下列判断何者为正确?()
随机试题
将f(x)=(1+x)ex展成x的幂级数.
Heisaverytallyoungman.Heisthesecond_____maninhiscompany.
以下哪项不符合红皮病的诊断:
以下哪些与乙胺嘧啶相符
某建设项目投资额及分项价格指数资料如下表,该工程造价指数是()。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河南具有居中的地理位置,其中东与江苏、安徽两省毗邻。()
食物中含氮量一般占蛋白质的(),因此由氮计算蛋白质的换算系数是6.25。
从“合作”角度来看,一个优秀团队的表现在于()。
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