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时,能够取得原物的天然孳息所有权的有( )(2014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48题)
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时,能够取得原物的天然孳息所有权的有( )(2014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48题)
admin
2018-07-30
32
问题
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时,能够取得原物的天然孳息所有权的有( )(2014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48题)
选项
A、所有权人
B、留置权人
C、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D、动产抵押权人
答案
A,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取得孳息的所有权,担保物权人只是收取孳息,但不是取得孳息的所有权。因此本题选A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I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系夫妻,约定8万元存折为甲所有,12万元房产为乙所有,其余10万元财产为二人共有。甲欠丙50万元债务,则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和乙共同入户抢劫并致人死亡后分头逃跑,后甲因犯强奸罪被抓获归案。在羁押期间,甲向公安人员供述了自己和乙共同所犯的抢劫罪行,并协助公安机关将乙抓获。对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人员不属于首要分子的有()。
《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
被告人,刘某,女,30岁,个体工商户。自从2002年1月起,刘某雇用50余名工人生产劣质食用油,至6月底被工商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查禁时,已生产劣质食用油10000余桶。该批劣质食用油上均假冒注册商标“鲁花牌”,属于假冒商标“情节特别严重”。但由
被告人,孙某,男,31岁,农民。2004年6月,孙某写信给当地一专业户:“借3万元钱给我买房子,10日下午5时40分你一人到某公园假山后找我,如果不带钱或带来他人,我们就要绑架你的女儿。”10日,孙某按自己定的时间来到某公园,远远看到假山旁有一人
甲因犯盗窃罪被逮捕。在侦查人员对其审讯期间,甲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和乙在火车上持枪抢劫的事实,并协助侦查人员将乙抓获。对甲的抢劫罪()。
甲于2003年6月与乙合谋共同诈骗李某30000元,甲、乙平分各得15000元。在审理本案期间,甲主动交代曾在1997年3月间诈骗张某4000元的犯罪事实。在处罚甲诈骗罪时其犯罪金额应为()。
张某与同学周某深夜在宿舍喝酒。周某醉酒后,钱包从裤袋里掉到地上,张某拾后见钱包里有5000元现金,就将其隐匿。周某要张某送其回家,张某怕钱包之事被发现,托词拒绝。周某在回家途中醉倒在地,被人发现时已冻死。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3年真题)甲为泄愤,教唆乙炸毁某公司办公楼,乙因害怕没有实施爆炸。对甲的行为
随机试题
麻黄具有的功效是()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的,使用人在下列何种情况下,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案例2014年9月12日0时20分,某钢铁集团所属炼钢股份公司炼钢车间一号转炉出第1炉钢。该车间清渣班长陈某到钢包房把一号钢包车开到吹氩处吹氩。0时30分,陈某把钢包车开到起吊位置,天车工刘某驾驶着3号80t天车落钩挂包(双钩)准备运到4号连铸机进行铸钢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载明详细的(),招标人不得另行制定评审细则。
按股票市值的大小将股票分为()是一种最基本的股票分析方法。
对学生进行数学学习评价主要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个方面.
我们应该坚持包容精神,推动不同社会制度互容,不同文化文明互鉴,不同发展模式互惠。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争取全球经济治理制度性权力,我们不能当旁观者、跟随者,而是要做参与者、引领者。当前,国际经贸规则正面临新一轮重构,我们要抓住机遇,为国际经贸规则制定贡
元首制
Manypeopleareinterestedinlisteningtoit.Peoplelookituptoknowthemeaningofaword.
那家旅馆的住宿费可能至少要20美元一晚。(nolesstha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