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于2003年6月与乙合谋共同诈骗李某30000元,甲、乙平分各得15000元。在审理本案期间,甲主动交代曾在1997年3月间诈骗张某4000元的犯罪事实。在处罚甲诈骗罪时其犯罪金额应为( )。
甲于2003年6月与乙合谋共同诈骗李某30000元,甲、乙平分各得15000元。在审理本案期间,甲主动交代曾在1997年3月间诈骗张某4000元的犯罪事实。在处罚甲诈骗罪时其犯罪金额应为( )。
admin
2015-09-21
36
问题
甲于2003年6月与乙合谋共同诈骗李某30000元,甲、乙平分各得15000元。在审理本案期间,甲主动交代曾在1997年3月间诈骗张某4000元的犯罪事实。在处罚甲诈骗罪时其犯罪金额应为( )。
选项
A、34000元
B、30000元
C、19000元
D、15000元
答案
B
解析
共同犯罪最大的特点是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是一个整体,无论是在定罪还是在量刑时都应当把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所以,本题中对于共同犯罪的犯罪数额而言,应当按照其共同诈骗的数额来确定犯罪数额,而不考虑共同犯罪人实际违法所得的数额。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甲诈骗张某4000元属于诈骗数额较大,法定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5年,所以到2003年6月,甲诈骗张某的行为已经超过追诉时效。因此,本题中甲诈骗罪的犯罪金额是30000元。故选B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U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实践中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有()。
紧急避险的特别限制条件是()。
假释的考验期限,从()起计算。
我国《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一规定体现了()原则。
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有()。
《刑法》第269条关于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
下列说法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选项是()
某甲商场为打垮竞争对手乙商场,由总经理葛某牵头并与副经理刘某、部门经理杨某、朱某等集体决议,雇请当地黑社会势力孙某等人光天化日之下对乙商场打砸抢,造成乙商场财物损失9万多元,关于葛某等的行为,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利害关系人在除权判决作出之后,若有正当理由说明自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构成推荐性国家标准的要件是()。
一个R=13.7Ω、L=0.25mH的电感线圈,与C=100pF的电容器接成串联谐振电路时阻抗为13.7Ω;与C=100pF的电容器接成并联谐振电路时电路呈现的阻抗为()。
凡是三栏式账簿在摘要栏和借方科目栏之间均有“对方科目”一栏。()
下列各项中,不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的是()。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得以确定的情形包括()。
[*]
设a,b和c都是整型,且值都是5,执行a+=b+c++;则a,b和c的结果分别是【】。
Oldfriends,theyfinishyoursentences,theyrememberthecatthatranawaywhenyouweretwelve,andtheytellyouthetruthw
HowAdvertisementIsDone?A)Whenwechooseawordwedomorethangiveinformation;wealsoexpressourfeelingsaboutwh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