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据理论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证人证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l 1年试卷三第83题)

admin2015-05-18  24

问题 根据证据理论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证人证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l 1年试卷三第83题)

选项 A、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附条件地作为证人
B、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承担
C、证人在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D、“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关于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

答案A,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2条和《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53条的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由此可知,即使是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只要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他就具备了证人资格,能够作为证人。因此,选项A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4条的规定:“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最终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提供证人一方的当事人只是先行垫付而已,如果其胜诉,则败诉一方当事人会支付其垫付的这笔费用。因此,选项B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55条第2款的规定,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因此,C项正确。
    证明力是指证据具有实质意义上对待证事实所具有的证明作用和证明价值,这取决于证据与待证事实的联系紧密程度,以及证据本身的真伪。证据的证明力有大小之分,选项D中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对待证事实所具有的证明作用和证明价值较小,也就是说,这种证据的证明力小,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所以该选项是关于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因此,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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