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甲的父亲乙因病去世。甲与其母丙约定,甲每月向丙给付1000元以资赡养,条件是丙不得再嫁他人。2004年,丙再嫁于丁。甲大怒,遂以丙违反约定为由拒不给付赡养费。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判令甲继续给付赡养费。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甲向丙给付赡养费的义务:

admin2021-08-03  23

问题 2000年,甲的父亲乙因病去世。甲与其母丙约定,甲每月向丙给付1000元以资赡养,条件是丙不得再嫁他人。2004年,丙再嫁于丁。甲大怒,遂以丙违反约定为由拒不给付赡养费。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判令甲继续给付赡养费。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甲向丙给付赡养费的义务:(    )

选项 A、终止
B、不终止
C、相应减少
D、相应增加

答案B

解析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30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同时,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本案中,甲对丙负有赡养义务,无权以丙再嫁为由拒不给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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