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13-10-21
22
问题
下列关于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行为人挪用公款后携带挪用的公款移居国外的,应当被认定为贪污罪
B、行为人挪用巨额公款从事营利活动,结果因经营不善对挪用的全部款项均不能归还,则行为人的挪用公款罪将转化为贪污罪
C、行为人挪用巨额公款从事非法活动,在案发后谎称其挪用的公款已被自己挥霍殆尽,则属于“挪用公款不退还”,应当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
D、行为人若在挪用公款后有平账行为,则构成贪污罪
答案
A
解析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第3条曾将“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不退还”的行为界定为贪污罪。但1997年《刑法》第384条第1款将“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作为挪用公款罪的一个法定量刑情节,规定这种情形下。对挪用公款的行为人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依照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退还的,不包括主观上不想归还。B选项的“不退还”是由于客观原因。C选项的“不退还”则是由于主观原因,因此B和C都错误。该解释第6条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382条、第38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A选项就属于这种情形。因此BCD都错误,A正确。D选项的说法过于绝对,客观行为可以作为推定行为人主观心态的依据,但不能说只要有平账行为其主观上就一定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2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下列哪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张某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甲和8岁的女儿张乙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张某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请回答以下问题。在张某为其母亲甲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依法可以确定谁为受益人?
中国x公司与美国Y公司订立一项出门电器合同,约定有关该合同争议的解决适用《美国统一商法典》。x公司负责安排巴拿马籍货轮运输,并约定适用《海牙规则》。该批货物在中国港口装船时因操作失误使码头装卸设备与船舶发生了碰撞,导致船舶与部分货物的损失。依照我国有关法律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下列关于这一制度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在某案的法庭审判过程中,被告人的母亲张某对公诉人不满,冲进审判区,出言辱骂,并将一茶杯向公诉人掷去,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对张某这一行为的下列处理办法中正确的是:
王某怀疑其妻与其表兄刘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于某晚跟踪其妻至刘某住所。进屋后,王发现其妻披头散发,正在哭泣,刘某站在旁边,王大怒,遂殴打其妻,并与刘发生争吵。王知道刘某有百万家财,决定抓住这个机会狠狠敲诈他一笔,于是谎称到其父母家中解决问题,将刘某骗至其姘妇叶
某市某区公安分局认定赵某有嫖娼行为,对其处以拘留15天,罚款3000元。赵某不服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赵某提起行政诉讼。在第一审程序中,原处罚机关认定赵某有介绍嫖娼行为,将原处罚决定变更为罚款1000元。赵某对改变后的处罚决定仍不服。下列说法
甲欲购买乙的汽车。经协商,甲同意3天后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1000元给乙,乙出具的收条上写明为“收到甲订金1000元。”3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隐瞒了该车证照不齐的情况,故拒绝签订合同。下列哪一个说法是正确的?
45岁的梁某是凯旋公司的聘用人员,已在公司工作20年。一直以来,公司和他签的劳动合同都是1年期的。今年年初,梁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却不再与他续约。情急之下,梁某把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继续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某酒厂用食用酒精勾兑制成白酒,使用本厂酿制的粮食白酒“幸福特曲”的包装及标识向社会销售。该种勾兑制成的白酒理化、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每瓶售价仅为“幸福特曲”的1/4,销售状况甚好。对该厂的上述做法应如何定性?()
随机试题
项目的风险管理是一个辨识确定和分析度量项目风险,制定、选择和管理风险处理方案的过程,其目的是()。
氯丙嗪长期大剂量应用最严重的不良反应是
血虚必有的特征性证候是
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北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陵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持股比例各20%;甲、乙各以100万元现金出资,丙以私有房屋出资,丁以专利权出资,戊以设备出资,各折价100万元;甲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
某企业2009年年初所有者权益总额180万元,当年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50万元,实现净利润30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30万元,向投资者宣告分配利润20万元。该企业在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万元。
邓小平指出:“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这段话意在强调
在中国近现代学制发展过程中,取消大学预科始于()。
设A是n阶实对称矩阵,P是n阶可逆矩阵。已知n维列向量α是A的属于特征值λ的特征向量,则矩阵(P-1AP)T属于特征值λ的特征向量是()
StoneHillMallStoneHillMallhasfewerlargedepartmentstoresthanmostmailsbut,instead,featuresmorethan100smallspe
For20monthsthewreckedCostaConcordiahasbeenlyingonitssidenearthecoastofGiglio,asmallItalianisland.ButonT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