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和李四筹划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设立方案产生了不同意见,其中可行的有:( )

admin2014-10-29  13

问题 张三和李四筹划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设立方案产生了不同意见,其中可行的有:(     )

选项 A、张三赞成发起设立方式,并且主张再联系白云公司共同作为发起人
B、李四赞成募集设立,两人先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30%,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
C、张三的设计方案里,3个发起人先缴纳公司注册资本15%的首次出资,其余部分5年内缴足
D、李四的设计方案里,要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因此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答案A,C,D

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发起人、出资规则《公司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A选项正确。《公司法》第84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故B选项的30%的认购比例不符合本条的35%的规定。2013年《公司法》修订取消了股份公司发起设立时股东首次出资比例的限制,现采取“认缴资本制”。即第80条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因此C选项的15%的首次出资额比例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第92条第2款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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