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几项是《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对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责任限额的规定?( )

admin2013-07-02  24

问题 下列哪几项是《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对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责任限额的规定?(    )

选项 A、如在国际多武联运中包括了海运或内河运输,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件920个特别提款权,或货物毛重每公斤2,75个特别提款权。以较高者为准
B、如在国际多式联运中未包括海运或内河运输,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毛重每公斤8,33个特别提款权
C、如在国际多式联运中包括了海运或内河运输,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件666,67个特别提款权,或货物毛重每公斤2个特别提款权,以较高者为准
D、如在国际多式联运中未包括海运或内河运输,多或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毛重每公斤2,5个特别提款权

答案A,B

解析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的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在其责任期间,发生货物灭失、损坏应负赔偿责任。(1)如果在国际多式联运中包括了海运或内河运输,则货物灭失或损坏赔偿责任限制按灭失或损坏货物的每件或其他货运单位不得超过920特别提款权,或按毛重每公斤不得超过2,75特别提款权,以较高者为准。(2)如果多式联运不包括海上运输或内河运输。则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按灭失或损坏货物毛重每公斤不得超过8,33特别提款权。对于迟延交货的赔偿责任限制,相当于迟延交付的货物应付费用的2,5倍,但该费用不得超过多式联运合同规定应付的总额。因此,A、B项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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