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二第7题)

admin2015-05-08  18

问题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二第7题)

选项 A、属于正当防卫
B、属于紧急避险
C、属于防卫过当
D、属于故意杀人

答案D

解析 正当防卫只能发生在单方的犯罪过程中,是被害人针对犯罪进行的防卫行为。在双方互相的伤害中、聚众斗殴中是不能成立正当防卫的。两方都算犯罪,各自定罪。两人都是聚众斗殴,而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定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92条第2款: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2、23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232、234条规定的就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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