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打成轻微伤。某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张某拘留五日。黄某认为处罚过轻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二86题,多选)

admin2017-11-28  37

问题 黄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打成轻微伤。某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张某拘留五日。黄某认为处罚过轻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二86题,多选)

选项 A、某区公安分局在给予张某拘留处罚后,应及时通知其家属
B、张某之妻为本案的第三人
C、本案既可以由某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黄某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D、张某不符合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条件

答案A,D

解析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第1款,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据此,选项A说法正确。根据该法第107条,被处罚人(不是受害人)不服拘留处罚而申请复议或者起诉的,可以提出暂缓执行申请。在本案,起诉人是受害人黄某,而非被处罚人张某,因此选项D说法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行政诉讼第三人必须与被诉行政行为或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本案中,张某之妻既不是被处罚之人,也非张某殴打行为的受害人,仅是与黄某发生口角之人。某区公安分局对张某拘留5日的决定没有影响张某之妻权益,故张某之妻并非利害关系人,故不得充当第三人。选项B说法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9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一般认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如行政拘留处罚)也可适用该条。但是,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行政案件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被诉行政行为必须是限制人身自由的;二是起诉人必须是被决定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在本题,起诉人是黄某,而非被决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张某,故本案不得由黄某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故选项C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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