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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相对抗辩事由是 ( )
票据的相对抗辩事由是 ( )
admin
2014-12-12
7
问题
票据的相对抗辩事由是 ( )
选项
A、出票人注明附条件支付
B、票据上签章被伪造
C、背书不连续
D、持票人与前手之间无对价
答案
C
解析
不受法律限制,可以进行票据抗辩的事由有绝对抗辩和相对抗辩两大类。选项A、B属于绝对抗辩事由。相对抗辩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直接前手以非票据关系中的事由抗辩;(2)无对价之抗辩;(3)背书不连贯的抗辩;(4)违反当事人间约定的抗辩;(5)越权补记留白抗辩;(6)禁止背书之记载的抗辩;(7)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抗辩;(8)明知有抗辩事由,仍受让票据的抗辩。因此,C项中“背书不连续”属于相对抗辩事由中的第(3)种情形;D项中“持票人与前手间无对价”,看似是与相对抗辩事由中的第(2)种情形相同,但有区别。无对价之抗辩指的是收款人或持票人从其直接前手无对价而取得票据,且又不是基于赠与、税收而取得的,其直接前手可以对抗。D项表述不准确,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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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题库法学类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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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
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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