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地位于上海的A公司与营业地在日本的B公司签订了一项加工承揽合同,由B公司为A公司制作1000套西服。后双方因加工费支付发生争议,B公司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A公司。 问题: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否受理此案,为什么?

admin2015-06-30  40

问题 营业地位于上海的A公司与营业地在日本的B公司签订了一项加工承揽合同,由B公司为A公司制作1000套西服。后双方因加工费支付发生争议,B公司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A公司。
问题: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否受理此案,为什么?

选项

答案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也采用原告就被告原则作为普通管辖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凡是被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营业所或设有常驻代表机构的,或者被告在中国境内有非争议财产的,我国法院均可管辖。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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