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大学和大山网络公司双方于2000年8月15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次日,某大学向大山网络公司交付房屋,大山网络公司向某大学交付房屋价款50万元,同时双方约定一个月后再办理房产登记手续。9月16日,某大学、大山网络公司双方办理了房产登记手续。在此期间,大山网络
某大学和大山网络公司双方于2000年8月15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次日,某大学向大山网络公司交付房屋,大山网络公司向某大学交付房屋价款50万元,同时双方约定一个月后再办理房产登记手续。9月16日,某大学、大山网络公司双方办理了房产登记手续。在此期间,大山网络
admin
2014-02-08
24
问题
某大学和大山网络公司双方于2000年8月15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次日,某大学向大山网络公司交付房屋,大山网络公司向某大学交付房屋价款50万元,同时双方约定一个月后再办理房产登记手续。9月16日,某大学、大山网络公司双方办理了房产登记手续。在此期间,大山网络公司将房屋租与刘大帅居住,并获租金5000元,某大学得知后,要求大山网络公司将2000元交给某大学,大山网络公司拒绝,双方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该房租5000元应归某大学所有
B、该房租5000元应归大山网络公司所有
C、如果某大学在9月底才向大山网络公司交付房屋,从9月16日至9月底,某大学将房屋租与他人,所获租金应归某大学所有
D、在选项C所述情况下,该租金应归大山网络公司所有
答案
2,4
解析
《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163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孽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孽息,归买受人所有。确定租金的所有权归属关键要看房屋是否交付。在房屋办理登记手续之前,房屋所有权仍属某大学,但8月16日,某大学已将房屋交付于大山网络公司,故这期间的5000元房租应归大山网络公司所有。同样,9月16日到9月底,某大学、大山网络公司已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已由某大学转归大山网络公司,但房屋尚未交付,因此,此期间租金归某大学所有。综合上述分析,选项BC两项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N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研究所研制开发一种治疗近视的治疗仪,并取得了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后来,甲发现乙仪器公司制造的一种近视治疗仪类似自己的一年利产品制造方法,认为侵犯了自己的专利产品制造方法,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仪器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在诉讼过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理论,下列哪些观点正确的揭示了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在本案中,A有限责任公司的做法,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甲乙二人2002年3月认识,6月闪电结婚,婚后常因琐事争吵。2005年5月,甲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审判决以后,乙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甲乙二人之间的婚姻关系解除;儿子归甲抚养;甲乙二人的共有财产平均分割。乙认为二审判决不公正,欲申请再审。下列说法中不正
下列有关仲裁协议的说法错误的是:()。
位于A区的甲公司与位于B区的乙公司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C区交货。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生产停滞,导致未能及时供货,甲公司向B区法院起诉。B区法院可以以()为由不予受理。
2000年,某村村民委员会办起了村幼儿班,聘请本村村民李兰任幼儿班教师。2002年的一天下午,幼儿班下课后,有几个幼儿家长迟迟不来接孩子回家。李兰等了一会,便离校回家,留下几个家长没到的幼儿在教室里火炉旁烤火。甲幼儿(7岁)玩火点燃了乙幼儿(6岁)身上的衣
6月6日,甲与乙达成一致将自己的电脑以1000元卖给乙,乙当天就付清价款。但由于甲还有论文尚未完成还需用电脑一周,所以乙当天并没有把电脑搬走。乙于周末(6月12日)去搬电脑时,甲对乙说:“这样吧,这电脑已经是你的了,现在我还得急用电脑,你就把电脑租给我用一
锦姜饭店提供代客泊车服务是履行什么性质的合同义务?()对于锦姜饭店门童代客泊车时将甲的车尾撞毁的行为,甲如果基于侵权要求饭店给予赔偿,那么赔偿范围包括()。
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后发现货物不符合同情形,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卖方应当承担责任?()
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
随机试题
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办理一起治安案件时,因案情复杂,报请()批准,可以延长办理期限。
改正下列词语的错别字。(1)步人正规(2)赤心枉想(3)末知数
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发展趋势有哪些?
男性,27岁,不慎从高处坠落,造成骨盆环3处骨折,伴多个脏器损伤,入院后出现烦躁、面色苍白、脉搏加快、少尿等表现。术前对其病情监测中最重要的是观察
美国甲公司收到中国山东乙公司来电称:“一级红枣3000箱,每箱900美元,选用2010年通则CIF。纽约,7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2003年6月22日前复电有效。”美国甲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复电:“若能以相同价格提供3000箱特级红枣,方
承诺的内容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该承诺有效。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 )内,向原税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联系实际文艺作品,谈一下艺术作品是如何实现再现与表现统一的?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在每年召开的全国人大例行会议上,应当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的国家机关是()。
Whatistheinternshipstipulationofeachcountrybelow?ChooseFOURanswersfromtheboxandwritethecorrectletter,A-F,n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