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韩某没有经过股东会同意,擅自将本公司资金借贷给王某,王某到期无力偿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09-03-14  29

问题 东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韩某没有经过股东会同意,擅自将本公司资金借贷给王某,王某到期无力偿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韩某应当向东洋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东洋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韩某承担赔偿责任
C、如果公司不提起诉讼,东洋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要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韩某承担赔偿责任
D、如果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东洋公司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韩某承担责任

答案1,2,4,8

解析 《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AB正确。根据公司法第15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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