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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者吉利在法国完成一项产品发明。1992年12月3日,吉利在我国国务院举办的科技学术研讨会上介绍了他的这项发明成果。1993年6月16日,出席过这次研讨会的某研究所工程师凯斯,将这项成果作为他自己的非职务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1993年5月5
中国学者吉利在法国完成一项产品发明。1992年12月3日,吉利在我国国务院举办的科技学术研讨会上介绍了他的这项发明成果。1993年6月16日,出席过这次研讨会的某研究所工程师凯斯,将这项成果作为他自己的非职务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1993年5月5
admin
2009-01-14
24
问题
中国学者吉利在法国完成一项产品发明。1992年12月3日,吉利在我国国务院举办的科技学术研讨会上介绍了他的这项发明成果。1993年6月16日,出席过这次研讨会的某研究所工程师凯斯,将这项成果作为他自己的非职务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1993年5月5日,吉利以这项成果在法国提出专利申请。1994年4月28日,吉利又以同一成果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并提交了有关文件,关于本案的以下意见中,正确的是:
选项
A、凯斯申请在先,按照先申请原则,享有专利申请权
B、吉利享有国外优先权,故专利申请权应属于吉利,其申请日为1993年5月5日
C、吉利是中国人,不应享有国外优先权,但凯斯不是真正的发明人,故专利申请权应属吉利,其申请日应为1994年4月28日
D、吉利的发明已经丧失新颖性,应当驳回双方的申请
答案
2
解析
《专利法》第29条:“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依此,吉利享有国外优先权,故B项是正确的,而ACD项都是错误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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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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