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因某市某区花园小区进行旧城改造,区政府做出《关于做好花园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对该通知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区政府做出《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王某等被拆迁户向市政府申
案情:因某市某区花园小区进行旧城改造,区政府做出《关于做好花园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对该通知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区政府做出《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王某等被拆迁户向市政府申
admin
2014-05-27
34
问题
案情:因某市某区花园小区进行旧城改造,区政府做出《关于做好花园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对该通知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区政府做出《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王某等被拆迁户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通知》是抽象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不服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在非复议前置前提下,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不服而起诉,要求法院立案受理缺乏法律依据,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问题:
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选项
答案
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主要理由是: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是行政机关的一项具体行为,无论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只要原告不服该复议决定,均可以起诉,法院应予受理。 本案中,一审法院认为,在非复议前置前提下,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不服而起诉,要求法院立案受理缺乏法律依据,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即一审法院认为,如果复议前置,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不服而起诉,法院可以受理;但是,如果非复议前置,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只能起诉原具体行政行为。 这种观点没有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2条明确规定:“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该规定并未区分复议前置与否,而是统一把复议不作为看作一项独立的诉讼事由,无论复议前置与否,当事人对复议不作为不服,都可以对复议不作为本身提起诉讼。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O5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当每个人的非劳动收入增加时()。
广胜电器厂加班加点的做法是否合法?()下列属于我国劳动法对工时制度和加班制度的规定的是()。
在谈判的内部环境中,起决定作用的是()。
根据职位特征模型,决定工作的意义的变量有()。
股利政策影响公司的报酬率和风险的原因是()。
孙李二人在起诉时需要提供的基本事实是()。如孙李无法证明二人当时确在练习摔跤,被告电不能证明,但被告辩称,如孙李二人不能证明这一点,则对他们的行政处罚决定就是正确的。这种情况下,法院应()。
孙李二人在起诉时需要提供的基本事实是()。孙李二人仅向法院提供了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而不能提供其他证据事实,法院审理此案可按()审理。
开展网络营销已经成为市场营销的主要内容之一。( )不是网络营销手段。
对外贸易政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根据本国的政治及经济状况制定的管理对外贸易活动的原则、条例、法令和法规。()
某生产剃须刀的跨国公司,为使产品打进中国市场,在对中国市场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后,决定以白领男性顾客群体作为其目标市场,集中营销。该公司着力培养自己产品的特色,决定采取差别化的产品策略以区别于其他竞争对手。为此,他们在产品性能、特色方面下工夫,建立良好的售后服
随机试题
(-∞,2)
我国流行性出血热的主要宿主是
15周岁的甲非常喜爱计算机,于某日深夜潜入一公司内盗窃价值3万余元的计算机元器件(事发后均被追回)。对甲应当如何处理?( )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35000m2,地下2层,地上15层,框架筒体结构,外装修为单元式玻璃幕墙和局部干挂石材。场区自然地面标高为-2.00m,基础底标高为-6.90m,地下水位标高-7.50m,基础范围内土质为粉质黏土层。在建筑物北侧,距外墙轴线2.5m
公司因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确定的教师专业能力包括哪几个方面?
下列与岩浆岩有关的说法错误的是:
下面哪些效应属于来自被试方面的额外变量()。
Completeeachsentencewiththecorrectending,A-F,below.Writethecorrectletter,A-F,inboxes37-40onyouranswersheet.
Astheplanecircledovertheairport,everyonesensedthatsomethingwaswrong.Theplanewasmovingunsteadilythroughtheai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