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关于物权与债权区别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物权与债权区别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8-02-01
28
问题
下列关于物权与债权区别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小王、小张、小李三人分别对小赵拥有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的债权,但对于小李的债权,小赵用自己的劳斯莱斯轿车进行了有效的抵押,就该车拍卖所得价款小李有权优先受偿,反映了物权的优先性和债权的平等性
B、小王拥有一套房屋,但同时与小张、小李、小赵三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合同均有效,但只能给小李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反映了物权的排他性和债权的相容性
C、小王可任意处分其自有房屋,但只能请求债务人李四还欠其的30万元,而不能直接到李四家搬东西抵债,反映了物权属于支配权而债权属于请求权
D、小王对其名下房屋的所有权可以对抗不特定的第三人,而以其名义与小李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却只能约束小王和小李,反映了物权属于绝对权而债权属于相对权
答案
A,B,C,D
解析
物权相对于债权而言具有优先性,而债权具有平等性,A项即反映了抵押权的优先性;物权具有排他性,债权具有相容性,B项即反映了所有权的排他性;物权属于支配权,权利人可以对标的物进行支配,而债权属于请求权,权利人只可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财产,C项即反映了所有权的支配性,合同债权的请求性;物权属于绝对权,可以对抗不特定的第三人,而债权属于相对权,只能约束相对人,D项即反映了所有权的绝对权,合同债权的相对性。综上,本题选A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2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情形中,应认定为自首的有()。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下列表述中应当认定为承担高空抛物责任的是()。
李某于2001年死亡,对所留遗产无遗嘱。李有二子一女,长子(1969年亡)有一子甲(2000年亡),甲有一子乙;次子(1998年亡)有一女丙;女儿(1996年亡)收养一子丁。则对李某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有()。
下列选项中,属于准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甲冒充治安联防队员到某赌场“抓赌”,在赌徒慑于其联防队员身份而不敢反抗的情况下,“没收”赌资5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下列犯罪中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的有()。
甲、乙、丙为兄弟关系,另无兄弟姐妹,均未结婚,父母死亡时,未留有遗嘱,故该房屋为三人共同继承,虽房屋登记在乙名义下,但实际上为三人共有。2006年4月,甲外出经商,房屋由乙照看,乙因赌博欠债,无力还款,竟以自己名义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
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办理权利质权登记的机关是()。
乙租赁甲的房屋期间,乙欲购买甲的该租赁房屋,甲表示同意,则所有权自()时起转移。
随机试题
套螺纹时应按规定确定圆杆直径,同时将圆杆顶端倒角至15°~20°便于切削。锥体的小端直径要( )螺纹的小径。
关于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和方式存在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42题,单选)
根据国内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单位应在()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商。
某公司承建城市主干道改造工程,其结构为二灰土底基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和沥青混凝土面层,工期要求当年5月份完成拆迁,11月底完成施工。由于城市道路施工干扰因素多,有较大的技术难度,项目部提前进行了施工技术准备工作。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时,项目部在城市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现年28岁的路先生在某进出口贸易公司担任高级职员,每月税前收入为9000元。路先生的妻子黄女士今年27岁,在一家外资企业担任文员,每月税前收入为5500元。他们有一个宝贝女儿,今年3岁,正在上幼儿园。路先生夫妇刚刚购买了一套价值60万元的住房,贷款总额为4
【2014湖南华阳】并列结合学习,需要比照新旧知识之间的联系。()
某公司新招了5个员工,男性比女性多一个,随机分配到三个部门学习.每个部门至少分配一个员工,且最多不能超过两个,同一个部门分配到的员工性别不能相同。则共有多少种分配结果?
VBA中一般采用Hungarian符号法命名变量,代表子报表的字首码是
•ReadthetextbelowaboutdeathbyoverworkinJapan.•Inmostofthelines34-45thereisoneextraword.Itiseithergramm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