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9岁的女儿夏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在救火过程中,夏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300元,衣物损失2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2021-08-03  19

问题 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9岁的女儿夏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在救火过程中,夏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300元,衣物损失2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陈某应偿付夏某200元
B、陈某应偿付夏某300元
C、陈某应偿付夏某500元
D、陈某无须补偿夏某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无因管理系事实行为,不以管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限,故夏某虽9岁,不影响其救火行为构成无因管理,陈某应当支付必要费用。根据《民通意见》第132条规定,该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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