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设计构思相同的情况下,下列哪组产品的外观设计可以合案申请?

admin2017-10-30  28

问题 在设计构思相同的情况下,下列哪组产品的外观设计可以合案申请?

选项 A、彼此相似的两个电饭锅
B、材质相同的餐桌和餐椅
C、同一商家出售的浴缸和沐浴房
D、沙发和可放在沙发上使用的靠垫

答案A,B,D

解析 《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所称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是指各产品属于分类表中同一大类,习惯上同时出售或者同时使用,而且各产品的外观设计具有相同的设计构思。《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一部分第三章第9.2.2节中规定,《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所述的成套出售或者使用,指习惯上同时出售或者同时使用并具有组合使用价值。
(1)同时出售,是指外观设计产品习惯上同时出售,例如由床罩、床单和枕套等组成的多套件床上用品。为促销而随意搭配出售的产品,例如书包和铅笔盒,虽然在销售书包时赠送铅笔盒,但是这不应认为是习惯上同时出售,不能作为成套产品提出申请。
(2)同时使用,是指产品习惯上同时使用,也就是说,使用其中一件产品时,会产生使用联想,从而想到另一件或另几件产品的存在,而不是指在同一时刻同时使用这几件产品。例如咖啡器具中的咖啡杯、咖啡壶、糖罐、牛奶壶等。“彼此相似的两个电饭锅”属于同一产品两项的相似外观设计;“材质相同的餐桌和餐椅”属于同一类别且会成套出售的产品;“沙发和可放在沙发上使用的靠垫”属于同一类别且会成套使用的产品,故均可以合案申请。浴缸和沐浴房不属于同一类别,故不能合案申请。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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