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在甲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次董事会上,通过了对其控股股东乙公司进行投资的决议。其中董事马某等7人明确表示同意。董事古某明确表示反对,董事林某弃权。上述董事会所议事项均作成会议记录。现在该笔投不仅不能取得投资回报而且连本金也无法收回,给甲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应对甲公
在甲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次董事会上,通过了对其控股股东乙公司进行投资的决议。其中董事马某等7人明确表示同意。董事古某明确表示反对,董事林某弃权。上述董事会所议事项均作成会议记录。现在该笔投不仅不能取得投资回报而且连本金也无法收回,给甲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应对甲公
admin
2018-10-16
12
问题
在甲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次董事会上,通过了对其控股股东乙公司进行投资的决议。其中董事马某等7人明确表示同意。董事古某明确表示反对,董事林某弃权。上述董事会所议事项均作成会议记录。现在该笔投不仅不能取得投资回报而且连本金也无法收回,给甲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应对甲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选项
A、马某等7人承担
B、由甲公司承担,所有董事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C、马某等7人和林某承担
D、全体参加会议的董事承担
答案
B
解析
考查董事会决议后的责任承担。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11 1条、第112条。本题中董事会决议内容和程序均合法。投资损失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风险,董事不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q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日,甲醉酒驾车将行人乙撞死,急忙将尸体运到X地掩埋。10天后,甲得知某单位要在X地施工,因担心乙的尸体被人发现,便将乙的尸体从X地转移至Y地。在转移尸体时,甲无意中发现了乙的身份证和信用卡。此后,甲持乙的身份证和信用卡,从银行柜台将乙的信用卡中的5万元转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甲发现某银行的ATM机能够存人编号以“HD”开头的假币,于是窃取了三张借记卡,先后两次采取存人假币取出真币的方法,共从ATM机内获取6,000元人民币。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甲欲去乙的别墅盗窃,担心乙别墅结构复杂难以找到贵重财物,就请熟悉乙家的丙为其标图。甲入室后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就找到乙价值100万元的珠宝,即携珠宝逃离现场。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79)
下列关于人民陪审员的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06—卷二—78,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规定情形,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下列哪些情形适用该规定?()
下列犯罪属于继续犯的是:()
菲德罗河是一条依次流经甲乙丙丁四国的多国河流。1966年,甲乙丙丁四国就该河流的航行事项缔结条约,规定缔约国船舶可以在四国境内的该河流中通航。2005年底,甲国新当选的政府宣布:因乙国政府未能按照条约的规定按时维修其境内航道标志,所以甲国不再受上述条约的拘
随机试题
Withobesitynowaffecting29%ofthepopulationinEngland,andexpectedtoriseto35%by2030,shouldwenowrecogniseitas
资料:某企业2006年3月份A材料存货有关成本资料如下:3月1日结存数量300公斤,每公斤2元;3月5日购入数量200公斤,每公斤2.1元;3月10日发出数量400公斤;3月17日购入数量400公斤,每公斤2.2元;3月20日发出数量200公斤;
患者,男,59岁。因持续性胸痛、阵发性加重6小时,口含硝酸甘油无效而来院急诊。既往有高血压病、糖尿病约5年。吸烟史30年。查体:血压140/80mmHg,肢体皮肤湿凉,双肺底有少许水泡音,心率100次/分,心律整,第一心音减弱,心电图示Ⅰ、aVL、V2~V
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包括()。
土地勘测定界按照土地勘测定界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将其工作分为以下阶段进行,分别是()。
变电所中,下列蓄电池的选择原则,哪些是错误的?
如实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情况的前提是()。
社会资本扩大再生产的实现条件是
ReadthefollowingpassagecarefullyandthenexplaininyourownEnglishtheexactmeaningofthenumberedandunderlinedparts
A、ThatmoreChineseapplicantsfailtofindajob.B、Thataptitudetestisbecomingpopularworldwide.C、Thatapplicantsshoul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