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通过刑罚适用,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这是指刑罚目的中的( )
通过刑罚适用,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这是指刑罚目的中的( )
admin
2019-02-02
44
问题
通过刑罚适用,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这是指刑罚目的中的( )
选项
A、一般预防
B、特殊预防
C、刑罚报应
D、刑罚威慑
答案
B
解析
特殊预防是指通过刑罚适用,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主要是通过刑罚的适用与执行,把绝大多数犯罪人改造成为守法的公民。B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n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有人认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民事法律行为。”请运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2006年10月,刘某(女)与宋某(男)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对外所欠的债务都由各自清偿。婚后,由于宋某经常赌博、酗酒而欠下债务7万余元。刘某为此经常规劝宋某改邪归正,但宋某非但不听,还经常打骂刘某。一日,因宋某酗酒晚归,刘某
试论合同法上的表见代理。
甲公司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属于侵犯专利权的是()。
下列选项所列情形,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甲向异地的乙以平信方式发出要约,要约中为乙规定了15天的承诺期限。2小时后,甲又改变计划,以特快专递向乙发出通知,取消要约。该通知先于要约到达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行为人甲看到股票交易所的椅子上坐着乙和丙,他们面前放着一个手提包,乙在睡觉,丙在看交易信息。甲以为手提包是乙的,遂上前将手提包拿走,被丙发现。手提包实际上是丙的,丙害怕被甲报复,看着手提包被甲拿走而没有喊叫。甲的行为构成()。
(2012年真题)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2013年真题)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请分析:本条文中“犯罪过程”的含义。
任某门前公路上有一泥沟。某日,一货车经过泥沟,由于颠簸掉落货物一件,被任某拾得据为己有。任某发现有利可图,遂将泥沟挖深半尺。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关于任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用公众对交通规则的了解程度等来测定交通安全的宣传效果时,此指标属于()
免疫球蛋白的型及亚型分类依据是
患者女,65岁。咽痛1个月余,查体:右侧扁桃体肿大,鼻咽部未见异常,双肺呼吸音清晰,心脏听诊无异常。腹软,无压痛,未触及腹部包块,肝脾肋下未及,移动性浊音阴性。双下肢无浮肿。扁桃体活检示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胸部CT及腹部CT未见异常。若患者禁忌放疗,化
医学术语的标准化命名可以追溯到
我国南方某放牧牛群出现食欲减退,精神不振,腹泻,便血,严重贫血,衰竭死亡。剖检见肝脏肿大、有大量虫卵结节。确诊该病常用的粪检方法是()。[2010年真题]
高层建筑每隔四层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网的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一定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该期间为()。
用户对SQL数据库的访问权限中,如果只允许删除基本表的元组,应授予哪种权限?
Doctorsbelievedthat______.Thefactthatthewomanwascuredthroughhypnotismprovedthat______
【B1】【B2】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