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5-09-23  20

问题 下列有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公司可以与员工张三约定:解约后二年内不可以到竞争对手大天公司工作,张三为公司车间普通工人
B、乙公司与副总工程师李四约定:解约后二年内不可以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李四要求解约后给予补偿,公司人事部门称解约后与李四无合同则也无经济关系了
C、丙公司与办公室秘书王五约定:解约后永  远不得泄露所接触的公司保密信息,否则须支付巨额赔偿金
D、丁公司要求刚刚应聘到本公司从事普通岗位工作的赵某签订竞业限制的协议,并有违约金条款,赵某有权予以拒绝

答案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A选项中的张三为普通工人,并不属于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故A说法错误。B选项中李四属于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但其有权要求解约后的经济补偿,故B选项说法错误。C选项中王五属于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但是公司要求其永远不得泄露秘密违反了最长不得超过2年的限制,故C选项错误。
   《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故D选项中赵某既然不属于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则有权予以拒绝,故D选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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