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案期限重新计算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31题,单选)

admin2018-03-24  26

问题 关于办案期限重新计算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31题,单选)

选项 A、甲盗窃汽车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其还涉嫌盗窃1辆普通自行车,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B、乙受贿案,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发现一笔受贿款项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审查起诉时,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C、丙聚众斗殴案,在处理完丙提出的有关检察院书记员应当回避的申请后,重新计算一审审理期限
D、丁贩卖毒品案,二审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并通知同级检察院阅卷,检察院阅卷结束后,重新计算二审审理期限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办案期限的重新计算。《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A选项中,甲还涉嫌盗窃1辆“普通”自行车,显然不属于“重要罪行”,不应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故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3款规定:“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故B正确。申请回避和处理回避申请的时间一般都很短暂,故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一审回避申请处理后应当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的规定,故C错误。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二审同级检察院阅卷结束后应当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的规定,故D错误。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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