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哪些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admin2008-06-12  26

问题 在下列哪些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选项 A、甲虐待其父乙,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经查甲经济困难无力聘请辩护律师
B、丙因精神病发作纵火烧毁数家民宅一案
C、朝鲜人丁因酗酒在北京饭店将服务员打成重伤一案
D、戊因抢劫,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认定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案件

答案A,C,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据此,可以选出A项。根据《刑诉解释》第37条第(5)项、第 (7)项的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如果被告人具有外国国籍,或者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故CD两选项也正确。至于B选项,由于丙系精神病,即无行为能力人,按照《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应当为其指定辩护,故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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