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市甲公司(位于A区)和乙公司(位于B区)发生买卖合同纠纷,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已经濒临破产,正欲转移所余财物。于是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要求查封乙公司位于C区的房产一处。双方合同履行地在D区。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哪些法院具有本案管辖权?(
某市甲公司(位于A区)和乙公司(位于B区)发生买卖合同纠纷,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已经濒临破产,正欲转移所余财物。于是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要求查封乙公司位于C区的房产一处。双方合同履行地在D区。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哪些法院具有本案管辖权?(
admin
2014-02-08
21
问题
某市甲公司(位于A区)和乙公司(位于B区)发生买卖合同纠纷,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已经濒临破产,正欲转移所余财物。于是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要求查封乙公司位于C区的房产一处。双方合同履行地在D区。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哪些法院具有本案管辖权?( )
选项
A、A区人民法院
B、B区人民法院
C、C区人民法院
D、D区人民法院
答案
B,D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31条的规定,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但根据《民诉意见》第31条第2款的批复,受理诉前保全的法院并不当然享有所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所以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被告住所地法院与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故B、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g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00年8月,甲接受飞行电影公司的委托,将自己的同名小说《飞行无敌》改编成电影剧本拍电影。剧本完成后,甲即开始全球旅行。后来,导演认为剧本的个别情节需要再润色,由于无法联系上甲,就让电影公司职员乙对剧本进行了一些润色,同时,导演还请著名音乐家丙为电影谱写
杨某向木匠赵某定作一个桌子,杨某提供木料,赵某于1周内完成。后来赵某由于事务繁忙就将这个桌子交给其同事刘某来做。1周后,赵某将刘某作好的桌子交给杨某,杨某发现做功相对粗糙,而且明显不符合自己的要求,遂要求赵某承担违约责任,赵某此时说这个桌子实际上是刘某作的
对敏宏公司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正确的分析是?敏宏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腾跃公司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受理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对敏宏公司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正确的分析是?人民法院受理敏宏公司的撤销申请后,认为该案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该如何办理?
敏宏公司和腾跃公司的财产租赁合同纠纷经A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后,敏宏公司以仲裁的程序违反了法定程序为由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而与此同时,腾跃公司向敏宏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乙公司欠甲公司100万元。2000年10月,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甲公司对乙公司的100万元债权由丙公司享有,但未通知乙公司。同年12月,丙公司向法院起诉乙公司要求归还欠款,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甲厂于2001年10月向某市乙厂发出一份已盖章的订货合同,欲订购某货物若干吨,价格若干元,于11月上旬交货。乙厂接到合同后,于承诺期限后送达回函,并在合同上盖了章,但在合同上加上一条:“如有争议,在卖方所在地仲裁解决。”甲厂收到回函后,对乙厂改动意见不统一
甲乙两公司因购销合同纠纷进行仲裁,裁决后甲公司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乙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此时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立文报社侵犯李某名誉权一案,2003年4月5日法院做出判决,判令该报社于判决生效后立即为李某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该报社既不上诉也不履行义务。2004年2月,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福莱特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______之间的反应。
治疗内伤发热阴虚发热证的代表方是
转包、违法分包、越级承揽电信建设项目或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取消责任单位()年参与电信建设活动的资格。
根据波特五力模型,企业获得成本优势的途径主要包括()。Ⅰ.降低工资Ⅱ.经济规模Ⅲ.技术创新Ⅳ.原材料的垄断
下列关于限售股个税计算陈述中,正确的有()。
2,1,-1,1,12,()
请你谈谈对“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看法。
January5th,2008DearNora,Thebignewshereisourcar.Kate,Lisa,andIfinallyconvincedJoethattheoldtincanwouldf
Jimismybrother-in-law.Hewas【B1】______atoothachelastweek.Buthedidn’twanttoseeadoctor.Finally,【B2】______,my
Whatdopeopleusuallydowhentheirpetsarethoughttohavebehaviorproblems?Whatistheresultofthemisunderstandingbe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