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哪项情形下,人民法院无需变更强制措施?

admin2009-01-15  27

问题 在下列哪项情形下,人民法院无需变更强制措施?

选项 A、因患有严重疾病而未逮捕的被告人,疾病痊愈的
B、被告人已经被逮捕的,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C、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而被告人已经被监视居住的
D、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已被逮捕的人管制,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答案4

解析 《刑诉解释》第81条,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的情形包括: (1)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2)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3) 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据此,BD项需变更强制措施。根据同一解释第82条第1款第(2)项,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而未逮捕的被告人,疾病痊愈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决定逮捕。据此,A项需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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