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有仇,某EI EP向乙所居住的楼房投掷一枚炸弹,结果不仅将乙炸死,还引起大火,烧毁房屋数间。甲的行为属于( )。

admin2014-10-29  30

问题 甲与乙有仇,某EI EP向乙所居住的楼房投掷一枚炸弹,结果不仅将乙炸死,还引起大火,烧毁房屋数间。甲的行为属于(    )。

选项 A、牵连犯
B、法条竞合犯
C、想象竞合犯
D、连续犯

答案C

解析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法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的法律条文的情形。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由于法条竞合犯不属于罪数形态的表现形式,因而可以不予考虑。至于牵连犯和连续犯,其基本特征之一就是存在多个犯罪行为。本题中,甲的行为只有一个(向乙所居住的楼房投掷一枚炸弹),因而不属于牵连犯和连续犯。甲基于炸死乙的意图,存在两个罪过(杀人的直接故意和放火的间接故意).仅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即投掷一枚炸弹),而触犯了两个罪名(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这属于想象竞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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