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当代中国法律解释的说法哪项不正确?( )

admin2015-09-19  14

问题 下列关于当代中国法律解释的说法哪项不正确?(    )

选项 A、我国已形成了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宪法和法律行使解释权为核心的多层次、多方面的法律解释制度
B、立法解释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解释
C、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应由全国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大来进行解释
D、司法解释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审判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检察解释

答案C

解析 当代中国初步形成了一种“一元多级”的法律解释体制。一元体现为“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宪法第67条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多级则表现为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外,还存在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凡属审判或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分别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司法解释;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法令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国务院及主管部门作出行政解释;凡属于地方性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制定法规的省级人大常委会解释,凡属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解释。可知ABD正确。C项错误,宪法明确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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