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简析我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偿债务。”
简析我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偿债务。”
admin
2016-10-26
23
问题
简析我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偿债务。”
选项
答案
第一,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1)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根据《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第一条,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第二,根据《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第二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2)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3)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第三,根据《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第三条,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可以认定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第四,根据《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第四条,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1)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2)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3)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4)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5)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D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有关债务融资说法不正确的是()。
货币时间价值的计算有单利和复利两种方法。若将本金100元存入银行,存期3年,年利率5%.,则到期时以复利方法计算的利息比以单利方法计算的利息多()元。
某生产化妆品的跨国公司,为使产品打进中国市场,在对中国市场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后,决定以白领女性顾客群体作为其目标市场,集中营销。由于化妆品市场竞争激烈,为使自己的产品获得稳定的销路,该公司着力培养自己产品的特色,决定采取差别化的产品策略以区别于其他竞争对手。
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
风险投资包含的要素中,除了投资人和投资对象外,还应该包括:()。
李某在外贸业务中被骗的行为应如何定罪?为什么?李某收受吴某"过节费"和为张某"帮忙"并收"辛苦费"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该有限责任公司能否有效成立?为什么?A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某证券经营机构被中国证监会以欺诈客户为由,罚款20万元。该机构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维持。判决书6月10日送达该证券机构。该机构依法上诉,二审法院于6月26日收到上诉状,经审查后于9月5日作出并宣告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为对上
某证券经营机构被中国证监会以欺诈客户为由,罚款20万元。该机构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维持。判决书6月10日送达该证券机构。该机构依法上诉,二审法院于6月26日收到上诉状,经审查后于9月5日作出并宣告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为对上
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是上市公司;甲公司为了开拓业务需要,欲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对乙公司进行收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男性,33岁,咳嗽、发热1周,体温38.5℃,皮肤有大块淤斑,血红蛋白85g/L,白细胞总数3×109/L,中性0.32,淋巴0.64,未见幼稚细胞,血小板3.2×109/L,凝血酶原时间15秒(对照12秒),3P试验弱阳性。最可能诊断是
公司的最佳资本结构应是()。
按照企业规模对公司信贷客户市场进行细分,中型工业企业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某外贸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l0月份发生以下业务:(1)进口A牌手表5000只,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140万元;进口B牌手表1000只,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1000万元,进口关税税率为30%。(2)进口高尔夫球具,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
如图所示,轻质弹簧竖直固定在水平地面上,一质量为m的小球在外力F的作用下静止于图示位置,弹簧处于压缩状态。现撤去外力F,小球最终可以离开弹簧而上升一定的高度,则小球从静止开始到离开弹簧的过程中(不计空气阻力)()。
自我实现作为一种最高级的需要,包括()需要。
下列西周分封国属于商族后裔的是()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其中,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概括出的“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要回答的问题是
设函数f(x)可导且0≤f’(x)≤,对任意的xn,作xn+1=f(xn)(n=0,1,2,…)证明:存在且满足方程f(x)=x.
Thequestioningoftheroleofthepublicgalleryisnotanewphenomenon.Itissomethingthathasbeenarguedoversinceitsv
最新回复
(
0
)